五一假期的欢声笑语背后的血泪
五一假期, 本应是欢声笑语、畅游山河的好时节,只是云南一女子在旅游途中遭遇不幸,被残忍杀害。这起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也引发了人们对旅游平安的深刻反思。咱们去旅游是为了开心,为了放松,谁能想到竟然会丢了性命?这事儿闹得人心惶惶,大家都在问,这世界到底怎么了?旅游期间人身平安究竟由谁负责保障?是旅行社?是景区?还是咱们自己?这问题问得好,可是答案呢?答案在哪里?
其中 去云南旅游被打毁容 的新闻更是引发了广泛讨论,这不仅暴露了旅游业中存在的平安隐患,也促使咱们思考怎样去有效防范此类,保障游客的人身平安.在云南旅游期间乘坐出租车是常见的交通途径之一.一边应建立健全游客权益保护体系,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应对游客投诉和纠纷,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说的倒是轻巧,建立健全体系,设立专门机构,这机构在哪里?出了事儿的时候,这些机构能不能第一时间站出来?咱们老百姓心里都没底。旅游本来是一件好事,看看大好河山,感受风土人情,后来啊呢?变成了提心吊胆,变成了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谁受得了?
律法条文背后的无奈与现实
咱们来看看律法是怎么说的。
《旅游法》第七十条: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平安提...,调整一下。
这条文看着挺严谨,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呢?什么叫“自身原因”?什么叫“未尽到平安提示”?这中间的灰色地带多了去了。旅行社一句“我们已经提示了”,是不是就能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游客受了伤,丢了命,再说说可能还得自己承担后果,这公平吗?这合理吗?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平安提示、 救助责任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就本案而言,发生交通事故的时... 这里的“相应责任”又是多少?是百分之一,还是百分之百?往往再说说扯皮起来游客根本耗不起那个时间和精力。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利益面前,有些旅行社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把黑的说成白的。
导游的威胁与恐吓何时休?
官方回应云南一男导游威胁女游客人身平安:已接到投诉,会依法依规办理。又是“依法依规”,这四个字咱们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办理后来啊呢?通报了吗?处理了那个导游吗?还是罚点款了事?导游威胁游客,这事儿在云南旅游圈子里好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云南旅游赚钱靠什么?忽悠游客买东西呗。今年去了一趟云南,导游说的好,你要不买东西干嘛报这么便宜的团?报了就要消费。卖翡翠,银器,黄龙玉,专挑女人下手。男人不给你买,你要自己买,不要对不起自己。一百的卖一千,一千的卖一万。尤其到了卖场,名义是介绍产品,实际是让导购认清自己的羊。然后 这种风气如果不彻底整治,游客的平安感从何而来?
当导游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平安时 一定不要任人宰割,要存好凭据,向有关部门举报. 话是这么说可是当你身处异乡,面对一个气势汹汹的导游,甚至是一群人,你敢不敢反抗?你能不能保护好自己?很多时候,游客为了息事宁人,只能忍气吞声,花钱买平安。这种无奈,谁能理解?
乱入的噪音与无关信息的干扰
漯河市临颍县:上门服务零距离 全力确保农机平安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喜获 国家胸痛中心 认证授牌搜索下载APP.官方回应云南一男导游威胁女游客人身平安:已接到投诉,会依法依规办理,于2020年12月23日上线,由潇湘晨报上传。 一言难尽。 西瓜视频为您提供高清视频,画面清晰、播放流畅,看丰富、高质量视频就上西瓜视频。 潇湘晨报1815万粉丝·171922视频关注官方回应云南一男导游威胁女游客人身平安...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莫名其妙?
这就对了这就是现实。我们在搜索旅游平安信息的时候,跳出来的往往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用的信息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里想找点真东西太难了。就像这漯河市的农机平安,跟云南旅游平安八竿子打不着,却硬生生地挤在一起。这种信息噪音,不仅干扰了我们的视线,也让我们在处理紧急情况时更加迷茫,来一波...。
平安事故频发,谁来买单?
具体到前文中提到的旅游巴士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旅游者既可以选择以旅游合同纠纷为由起诉组团社,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以侵权责任... 起诉,又是起诉。老百姓打官司容易吗?费时费力费钱。而且,就算赢了官司,赔偿款能不能到位还是个问题。有些旅行社,注册资金就是个空壳,真出了大事,老板卷铺盖跑路,你找谁要去?
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 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最高人民衙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律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住宿、 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 这一条条一款款,看着是保护游客,其实吧有时候成了旅行社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你去告辅助人啊,不关我事儿”,这是多少旅行社的口头禅?
自由活动期间的“真空地带”
旅游者在自由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应由何方承担责任?旅游者在自由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应由何方承担责任?答:若是旅游者因自身原因导致受伤的, 则后果由其自己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进行保险理赔;若是由于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则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若尽到了平安提示责任及救助责任,... “自由活动”这四个字,简直成了旅行社的免死金牌。只要把你放到景区门口,说“现在是自由活动时间”,那之后发生的一切,好像就跟旅行社没关系了。可是这景区是不是旅行社选的?这路线是不是旅行社安排的?为什么要把游客带到治安不好的地方去自由活动?这背后的逻辑,怎么想怎么不通。
参加由重庆青年国旅公司组织的泰国旅行项目, 行程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6日旅行费为1260元。钱金璧按约向重庆青年国旅公司交纳了1260元的旅行费用并如期参加该行程。在泰国旅行途中, 钱金璧在结束2015年12月5日的团队行程后在自由活动期间跨越没有斑马线和红绿灯的马路时被一辆行驶的机动车撞击死亡。 看看这个案例,多惨啊。1260元,买来的是一条命。虽然是在自由活动期间,但是旅行社有没有提醒过当地交通规则混乱?有没有提醒过过马路要小心?如果提醒了是不是就尽到了责任?这其中的界限,太模糊了。
景区设施的平安隐患
璃滑道项目在接待游人游玩时发生事故,造成一死三伤。2019年6月5日下午, 平南县安怀镇佛子岭景区发生意外事故,多名游客由于下滑速度过快,撞破玻璃滑道护栏,事故导致一人不幸身亡,多人受伤。除此以外玻璃桥、高空秋千、摇摆桥等项目都存在着具体大的平安风险。 案例 近日标题为“57岁男子坠落... 现在的景区,为了吸引眼球,搞各种惊险刺激的项目。玻璃桥、玻璃滑道、高空秋千,看着是挺吓人的,也挺吸引人的。可是平安措施到位了吗?维护跟上了吗?很多项目都是草草上马,只要能收钱,哪管你安不平安。一旦出了事,就是“意外”,就是“不可抗力”。游客的生命,在这些资本面前,显得如此脆弱。
旅游服务机构的平安保障责任.案例:吴某甲等与厦门市康健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案.——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对自然风险的防患意识应... 什么叫自然风险?很多景区把管理上的疏忽也往“自然风险”上靠。 我傻了。 下雨路滑摔倒了那是自然风险;石头滚下来砸到了那是自然风险。反正只要不是他们直接推你下去的,都是自然风险。这种偷换概念的做法,简直让人气愤。
云南的治安到底怎么样?
云南现在治安还是OK的,大家除了注意一些常见的平安措施之外。.该报警报警,该投诉旅游局,自有人替你伸张正义。.当导游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平安时 一定不要任人宰割,要存好凭据,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人说云南治安OK,这话我不敢苟同。OK的话,怎么会有女子遇害?OK的话,怎么会有导游威胁游客?OK的话,怎么会有各种强制消费?也许大部分时候是OK的,但是只要出一次事,对于那个受害者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我们不能用“大部分时候平安”来掩盖“有时候出事”的残酷现实。
云南凌云讼师事务所自然资源律法事务部主任杨久华介绍,类似这样规定有偿救援的地方法规,2018年就在全国多地出现。.所以呢,旅游者或探险者在未... 有偿救援,这又是一个争议点。游客违规了确实该罚,但是救援是不是应该以生命为第一要务?先谈钱再救人,这事儿怎么看怎么别扭。当然咱们不鼓励违规探险,但是人命关天不能主要原因是没钱就不救吧?
平安保障责任的虚实
平安保障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 物 之方面的平安保障责任,主要体现为保管、 维护及配备责任.因为景区从单独售卖门票模式向全域旅游... “物之方面的平安保障”,说得好听。看看那些破旧的护栏, 看看那些松动的台阶,看看那些没有救生员的泳池,这就是所谓的“保管、维护及配备责任”吗?很多景区为了省钱,设施年久失修,能凑合就凑合,不出事就不修,出了事再道歉。这种事后诸葛亮,有什么用,太暖了。?
回顾云南女子遇害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悲剧的发生并非偶然。企业在提供旅游服务时对游客平安关注不够。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加强旅游平安管理,确保游客平安。 漏洞,到处都是漏洞。管理上的漏洞,思想上的漏洞,制度上的漏洞。这些漏洞就像一个个陷阱,等着游客往下跳。我们花钱买罪受,花钱买惊吓,这难道就是我们想要的旅游体验吗?
大数据与科技真的能救命吗?
大数据技术为旅游平安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分析游客出行数据,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平安风险,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边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无人机监控等,也在旅游平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大数据,人脸识别,无人机,这些词儿听着高大上。可是当那个云南女子遇害的时候,大数据预测到了吗?人脸识别抓到凶手了吗?无人机监控到凶险了吗?如果这些高科技手段不能真正落实到基层, 不能真正保护到每一个游客,那它们就只是花架子,只是用来忽悠人的噱头。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平安感,而不是冷冰冰的数据和机器。
游客的自我保护与无奈
在旅游过程中, 游客自身也要提高平安意识,关注平安提示,遵守景区规定,不冒险、不盲目从众。只有游客、企业、政府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共同守护美好旅游。. 这话说得没错,游客确实要提高警惕。但是游客不是专业的安保人员,游客不是侦探。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尽量小心,不去偏僻的地方,不惹是生非。可是有些凶险是防不胜防的。就像那个遇害的女子,她能想到自己会死在旅游途中吗?她能做些什么来避免这场灾难吗?恐怕很难。把责任过多地推给游客,说“是你自己不注意”,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为了帮助大家在旅游过程中更好地保障自身平安,
我狂喜。 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平安状况,选择正规旅行社和酒店。 遵守景区规定,不冒险、不盲目从众。 关注天气预报,做好出行准备。 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被盗。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求助。
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了。正规旅行社就一定平安吗?看看那些大旅行社出的平安事故还少吗?景区规定就一定合理吗?有时候景区的规定本身就是平安隐患。保管好财物,人身平安都没了还要财物干什么?及时报警,等捕快来了黄花菜都凉了。这些建议,听起来有用,实际操作起来往往杯水车薪。谁来为逝去的生命负责?
旅游平安事关你我,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旅游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愿悲剧不再发生,让旅游成为我们享受生活、放松心情的美好方式。. “愿悲剧不再发生”,这是多么美好的愿望啊。可是愿望不能当饭吃,愿望不能保平安。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不严惩那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不完善我们的律法和监管体系,悲剧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上演。云南女子的血不能白流,她的死应该成为一个转折点,推动旅游平安真正的变革。
我们需要的不是口号,不是形式主义的检查,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我们需要的是行动,是实效,是对生命的敬畏。每一个出门在外的游客,都承载着家人的牵挂。保障他们的人身平安,是旅游业最基本的底线,也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旅游业发展得再快,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呢?那只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随时都会崩塌。
再说说 回到那个问题:旅游期间人身平安究竟由谁负责保障?是旅行社?是景区?是政府?还是游客自己?答案应该是:所有人都有责任。但是现在的现实是责任在互相推诿,漏洞在到处存在。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够自信地说旅游是平安的,出门是放心的。希望那一天不会太远。否则,谁还敢迈出家门,去探索这个美丽而又凶险的世界呢?
